一、信息确认工作人员要认真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热情接待考生,做好进入现场确认点人员的体温检测登记、八闽健康码核验、异常情况处置和现场引导等工作,正确指导考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
二、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所填报志愿是否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相一致,以及所填报的学校、专业及学习形式等是否正确。发现填报失误应予以指出,并告知考生。考生志愿信息经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
三、认真审查考生的报考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和各类照顾对象原始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如遇到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五、对违反规定、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的,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给予处理。